三、交流是“全人”教育的重要方式 雅斯贝尔斯认为交流就其本身来说,其实就是探寻真理的一个途径。积极的精神交流,使得大学成为那些致力于真理探索的人再次相聚的地方。尽管整全人的教育内涵较为丰富,但即便这样,“大学教育对于培养整全的人来说,仍然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要素。”[1]大学里面的教育,就其本性来说,应该是一种苏格拉底式的教育。在苏格拉底式的教育模式之下,教授和学生之间的结合有着平等的意味,双方都被认为是自由的。他们相互之间互为自由而平等的个体,为真理而真理,遵循的是标准的一致,而不是权威上的等级。在大学圈之内,交流是探索真理的一种功能,研究者与研究者之间、研究者与学生之间都应相互讨论,并发表各自不同的看法。真正的研究者即使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关系仍然是友好的。在具有交往精神的讨论中,只有自始至终不变的立场,没有所谓的最后原则。大学的理想就是:彼此之间毫无限制地发生关系,进行交往。交往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来提高质量:一是相互之间无需考虑经济方面的因素,并因而能不受限制的进行实验。二是思想本身所承担的责任。在交流氛围中,这种责任表现得更为强烈。 交流,不仅要存在于不同的个人层面上,而且要存在于不同的学科层面上,表现为各种科学的碰撞与合一,“不同学科间外在可见的交流是建立在一个广阔的内在交流基础之上的。”[1]然而,对于学科间各种思潮的碰撞,即使是在相互激烈交锋时,它们间也是承认异己的,大学因此而变得更加有活力。雅斯贝尔斯将辩论与讨论以及学术合作看做是大学学术交流的基本形式。 四、学术自由是“全人”教育的重要保障 学术自由是大学被赋予的一项特权,“它使得传授真理成为一种义不容辞的职责,它使得大学可以横眉冷对大学内外一切试图剥夺这项自由的人。”[1]在大学里,人们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探求真理,为真理而真理,这就为“全人”教育提供了重要保障。学生有学习的自由,教师有教学的自由,学生和教师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来进行科研。他们需要服从的是真理的标准,而非任何所谓的权威。 从理论上讲,学生应该是成熟的、高等学府中的一份子,他们要进行独立思考,批判式学习,并且需要学会对自己负责。“大学应始终贯穿这一思想观念,即大学生应是独立自主、把握自己命运的人,他们已经成熟不需要教师的引导,因为他们能把自己的生活掌握在手中。”[2]学生可以有选择地去听课,听取不同的看法,但为的是将来自己去检验和决定。真正的学生能够主动为自己制定学习计划、积极开动脑筋、了解工作的意义并能在成长中保持自己的个性。真正的学生是能够独立选择并懂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人。在大学里,教师有教学的自由,并且教师以传播真理为己任。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和探究科学真理的场所,而要忠实于高深学问需要尽可能广泛的学术自由。[4]这就意味着在大学里,教师要具有绝对的教学自由,国家应该保证大学拥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的权利。雅斯贝尔斯的观点为:从科学研究课题的选择,到教学课程内容确定,都可以由教师自己决定,但同时他强调,教师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五、简短评价及启示 雅斯贝尔斯所描绘的“全人”教育理念,是教育者不断追求的一种教育理想。在我国素质教育改革的进程中,也需要确立这种“全人”教育的理念。素质教育所要求培养的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它所包含的不仅是科学技术教育,也包含人文教育和艺术教育。人文素质教育所强调的就是一种对人精神上、文化上、价值上的教育,是人之为人的根本上的教育。新时代背景下的“人才”必先是“好人”。在《哈佛通识教育红皮书》中,将“全人”定义为“好人”,善良正直的公民,以及一个有用的人,并指出其中,“好”人的意思是内在的完整、泰然自若、坚定的人。[5]笔者认为,“全人”是一个有着健全人格的人,是一个不断成就自己灵魂美善的人,一个既能使自身得到充分发展又能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的人。 好的教育是情感对情感的呼唤,是灵魂对灵魂的塑造。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一个“好”的教师首先意味着他是热爱孩子的——能够享受与孩子交往的乐趣,能够与孩子交朋友,关心孩子的快乐与悲伤,能够了解孩子的心灵。教师对孩子的“爱心”是好的教育能真正实施的原动力。在素质教育过程中,需要唤醒教师对学生的“爱心”。只有教师真正本着一颗热爱学生的心,教育才能真正体现其意义。 师生之间积极地交往(交流)应成为素质教育的主要途径。师生之间只有在以人格平等、彼此尊重为原则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实现一种灵魂对灵魂的交流。好的交往应该是能够进入彼此的世界,并在了解他人的过程中发现自我,成就彼此灵魂的美和善的过程。在素质教育进程中,师生间的积极交往应成为教育的一种主要方式。 参考文献: [1][德]卡尔·雅斯贝尔斯.大学之理念[M].邱立波,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德]卡尔·雅斯贝尔斯.什么是教育[M].邹进,译.北京:三联书店,1991. [3]刘宝存.雅斯贝尔斯的大学教育理念述评[J].外国教育研究,2003,(8). [4]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 [5]哈佛委员会.哈佛通识教育红皮书[M].李曼丽,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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