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总体上来看,教师职业一直缺乏或许本来就没有类似医生、律师那样能直接而有效解决问题的知识体系。医师和律师等专业可以通过深奥的专业知识将非专业人士拒于领域之外,实现对本领域话语权、决策权的掌控,并通过做出实绩获得专业的社会地位。教师专业则有所不同,它是一种倍受全社会关注和参与讨论的领域。教师难以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建立一个他人不能介入的领域,相反教师往往希望家长与社会通过对学校教育的关心与参与,形成教育的合力。因而,对教师而言,他或她可能需要的不是用高深的知识赢得“无知者”的尊重,而是需要通过赢得家长和社会的信赖来加强对其专业活动的认可。一般而言,家长、社会更因为教师的人格高尚和尽责,愿意将孩子托付给教师,也因为教师尽职尽责,愿意接受教师的专业判断和行为。教师要赢得专业权威与自主,不仅需要较高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技能,更需要赢得家长、社会信任的教师道德。我们经常看到人们爱戴教师、讴歌教师,很多不是由于教师曾善于传递知识,而是教师善待学生,为人师表,留下了难以抹去的印记。因此,道德才是教师专业的立基之本,道德才是教师专业获取专业声望的源泉。
教师自律的道德是获得专业声誉的关键所在。首先,教师在一个与外界相对隔绝的空间———教室———开展专业活动。学生的心智水平和社会经验都不足以对教师的专业活动水平做出判断,教育行政管理者、家长或社会人员也不可能随时随地知晓教师的一切所作所为,外在的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将教师的一言一行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教室始终是一个“黑箱”,教师具有较大的专业决策空间。假如教师缺乏一个内在机制约束自己,教育就有可能陷入为所欲为的境地,在极端的情况下,教师无所约束的自主可能对学生的身心产生伤害。唯有教师自身专业道德自律意识才是抵御教育为恶的直接屏障,使得教师有所为有所不为。这种高度的道德自律会赢得家长和社会的信任。教师专业地位蒸蒸日上乃是社会因其从业人员普遍自律而形成的信任所致。再者,教师的专业活动具有迟效性,在短期内很难显现效果,不如医师的专业行为能够药到病除,不如律师的专业行为能够立竿见影,赢得诉讼。任何短期的管理和评价都不可能准确地反映教师的实际工作投入,这需要教师有一种守望精神和职业耐心,安于寂寥,甘于等待,不计名,不牟利,坚守教育的神圣职责,在平静的教育生活中鼓足教育的勇气。教师专业为社会广泛认可在于有一大批执着于教育的专业人员的存在。因为,学生在一定程度上没有选择教师的自由,只能“被迫”接受教师的教育,教师因而没有“客户”流失的压力。按照布雷岑卡的说法,教师缺乏了一种全身心投入专业工作的经济压力,因为他们的收入完全独立于他们的业绩和声望,他们就会面临专业道德的危险---懒惰。[17]倘若教师缺乏内在的专业道德自律,创新教育的精神极易在周而复始的“重复性”工作中消磨殆尽。如果强调第一点的意义在于道德自律使得教师不能妄为,那么强调第二点的意识则是道德自律使得教师不能不为。
综上所述,教师专业具有区别于医师、律师专业的鲜明的道德品格。道德不只是教师工作的一部分,而是教师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教师专业化应该突破专业知识本位,凸显道德的核心特质。作为教师专业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教师专业发展也不应该只是基于知识和技能的效率型发展,更需要提升教师的专业道德境界。当前,教师专业发展存在某种去道德化的隐忧。教师专业道德只是被看作教师专业一部分来加以建设,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中,增加的更多的是操作性的教育技术和方法类课程。教师职业的道德维度总体上是被边缘化的。倘若我们把道德性作为教师专业的核心特色来加以建设,基于道德的核心特色来发展教师职业,避免在与其他专业做简单比较时,既丢弃了职业本身的特色,更丢弃了我国几千年来所积累的教师职业的道德传统,那么,关心支持教师专业的所有人都需要重视教师专业的道德面向,以道德为基,重构教师专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引导教师了解专业实践中那些复杂深奥的规范性与价值性问题,不断加强教师道德修养,增进教师在专业活动中实践道德信念的意识,提升他们从事道德性实践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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